发布时间: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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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四次会议、鹿特丹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九次会议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5月10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本次三公约缔约方大会主题为“清洁地球,健康人类——化学品和废物健全管理”,来自全球170余个缔约方、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约17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于1997年成立,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和16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之一,一直承担着为中国代表团提供巴塞尔公约及相关共同议题的谈判技术支持的任务。国际层面,亚太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亚太中心组团参加了此次缔约方大会,其中,4名亚太中心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巴塞尔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和三公约共同事项的技术谈判。亚太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金惠(下图右二)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全球环境国际班8名本科生以亚太中心观察员身份参会。
亚太中心代表为巴塞尔公约附件审查、技术援助、塑料废物行动建议和伙伴关系,斯德哥尔摩公约化学品增列等议题的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作为主要谈判人员引领了《巴塞尔公约》中塑料废物附件修订的谈判和决定的达成。
此次缔约方大会审议了全球所有在运行的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共13个)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共15个)2015-2018年度工作绩效和可持续性评估报告。亚太中心再次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得满分100分(全球共有2个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和4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获得满分),成为全球唯一一个连续两次(<2013-2014>和<2015-2018>)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的区域中心。 亚太中心组织的“废电池及相关行业环境无害化管理政策与实践”边会,得到公约秘书处、中国代表团的大力支持,引起现场百余名各国参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有效促进了国内废电池管理模式的对外交流和推广。 此次大会达成决议共计50余项。其中,《巴塞尔公约》审议通过了塑料废物附件修正案,解决塑料废物问题的行动建议以及公约附件审查的工作计划。《鹿特丹公约》将甲拌磷列入附件三,并通过了改善公约有效性和化学品审查委员运作等决定。《斯德哥尔摩公约》将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列入公约附件A,修订了全氟辛烷磺酸、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可接受用途和特定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