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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亚太中心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事宜开展座谈交流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BCRC China

2024325,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方剑明,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牟琦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环境食品药品技术处吕俊岗处长等一行8来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双方就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事宜举行座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李金惠,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助理主任刘丽丽、综合办公室主任谭全银、区域废物管理室主任董庆银以及环境学院相关研究生和亚太中心相关同事参加座谈。

座谈中,双方围绕关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回收网点建设和产业发展现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企业生产责任延伸制落实情况、溯源系统建设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以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政策和法治保障。

 

 座谈会现场

最后,针对动力电池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等问题,李金惠教授提出了通过司法解释完善管理机制、适时推动旧动力电池进出口管理政策等建议。本次座谈会为共同推进动力电池政策发展和行业治理提供了良好支撑。

 

 会后合影
供稿:宿俊杰
审校:董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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