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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支持编制的《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印发

发布时间:2024-12-20

作者:BCRC China

12月6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5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受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作为编制单位,为《若干规定》的编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在解读中指出,《若干规定》在对进境环境安全准入风险点进行研究判断的基础上,聚焦应对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从海南自贸港进境存在的潜在环境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对环境安全准入管理作了制度设计。海南自贸港作为唯一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在开展保税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方面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但也相应带来了固体废物非法入境的环境安全风险,因此,《若干规定》明确了新业态发展涉及的环境安全监管要求,并在提升相关部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若干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是全国首部关于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方面的立法。立法保障进境环境安全,既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控风险、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平稳安全有序的重要举措。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自2023年11月起开展立法技术支撑工作。通过对国内外环境保护及进出口环境安全管控方面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战略规划进行深入研究,开展进境环境安全准入概念和理论基础研究。对海南省内典型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进出境环境安全管理现状开展深入调查评估,分析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识别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境环境安全管控现状及主要风险点。针对立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多次组织、参加行业座谈会,并赴广西北海、上海和江苏昆山、苏州等典型自贸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实地调研,向研究机构和行业专家进行专项咨询。经多次征求意见及充分修改完善,最终完成《若干规定》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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