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鹿特丹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二次会议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于4月28日至5月9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来自全球182个缔约方和175个非缔约方国家、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观察员机构的共1700余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提名综合办公室主任谭全银助理研究员、区域废物管理室主任董庆银副研究员、项目主管郝硕硕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巴塞尔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和三公约共同事项的技术谈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国际班和秀钟书院共4名本科生以亚太中心观察员身份参会。

中国政府代表团会间合影
大会达成决议共计40余项。其中,亚太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谭全银,亚太中心区域废物管理室主任董庆银代表中国政府全程参与了公约附件四修订谈判,与欧盟、新加坡、阿根廷等缔约方代表团开展了数场双边和多边磋商活动,为会议通过附件四修订做了积极贡献。附件四(处置作业)是各国关于废物利用和处置方式分类,以及废物越境转移程序运行的重要基础清单。2015年,巴塞尔公约第十二次缔约方大会(COP12)决定启动附件审查,推动附件一、三和四相关条目修订工作。本次会议通过了历时10年谈判、经3次缔约方大会审议的附件四修正案,并自203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创新的‘无废’解决方案:从政策到行动”边会现场
亚太中心于1997年成立,除支持和协助包括我国在内的区域缔约方履行化学品和废物公约外,一直承担着为中国代表团提供巴塞尔公约及相关共同议题的谈判技术支持任务。三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全球化学品和废物协同增效进程的重要平台,学院师生及亚太中心的充分参与将促进学院在废物和化学品领域的发展。亚太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2023年缔约方大会审议了针对全球所有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共14个)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共16个)2019-2022年度工作绩效和可持续性评估报告,亚太中心第三次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得满分100分,成为全球唯一一个在历次(<2013-2014>、<2015-2018>和<2019-2022>)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的区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