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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蒙古国开展固体废物和化学品领域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作者:BCRC China

关于组团赴蒙古国开展固体废物和化学品领域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6年1月,为推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领域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无废”行动、能力建设等务实合作,我中心与蒙古国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签署了谅解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正式迈入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应蒙古国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邀请,我中心拟于2026年8月下旬组团赴蒙古国乌兰巴托开展交流。访问期间将组织塑料废物和POPs及汞监测专题研讨会、“国际无废城市网络”成员签约仪式、高校产学研交流会、企业合作讨论等系列活动,全方位、多层次深化中蒙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循环经济领域务实合作,畅通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合作对接渠道。

现诚邀有意向开展中蒙环保产业活动交流的企事业单位参加此次出访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出访时间

2026年8月23-27日(暂定)。

二、出访地点

蒙古国乌兰巴托。

三、出访手续办理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来蒙停留期在30天以内者,免办蒙古签证;持因私护照前往蒙古国需办理签证。我中心将协助办理蒙古方邀请函及赴蒙签证。请参团人员自行办理护照。

四、出访安排

我中心统一办理参团人员的交通、食宿等事宜,费用自理。每单位可报名1-2人,参团人员需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相关事宜请与联系人对接。

五、报名办法

请于2026年8月10日前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便统一办理邀请函。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请以“出访蒙古国-单位名称”为邮件标题发送至mea.waste@tsinghua.edu.cn。

(一)请填写本通知附件《2026中国企事业单位赴蒙古国交流团报名表》,信息请务必核对准确,签字盖章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护照首页扫描件(办理邀请函使用)。请确保护照有效期在2027年2月28日后(有效期半年以上),否则需重新办理护照。

(三)如已有蒙古国签证,请提供扫描件(需在有效期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庆银 15010535498(微信同)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综合楼  邮编:100084

电  话:010-62794351

邮  箱:mea.waste@tsinghua.edu.cn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2026年7月21日

  • TEL:86-10-62794351/62799061FAX:86-10-62772048E-mail:bcrc@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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