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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诚招高级职员

发布时间:2013-08-16

作者:Administrator

一、单位简介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是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于1997年成立运行,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之一,同时也是全球16个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之一。

2011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授权,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中国政府与巴塞尔公约秘书处Katharina Kummer Peiry执行秘书代表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签订了《关于建立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对中心独立运行、享受免税待遇和特权豁免条款进行了规定。

亚太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2010年11月,环境保护部和清华大学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的合作协议》,亚太中心负责落实该协议内容,实施全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及危险废物管理战略和政策研究,旨在提升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和管理战略研究水平。

二、招聘岗位

现因工作需要,招聘项目管理人员2-3名。岗位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电子废物项目实施:1-2名

工作职责:

1)  开展电子废物相关项目申请、实施工作;

2)  组织电子废物相关的国内及国际会议;

3)  协助电子废物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收集工作;

4)  协助其它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环境、化工、材料或相关专业,重点大学毕业博士或博士后;

2)  英语听、说、读、写流利。发表3篇以上SCI文章;

3)  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  开展过国际合作项目、有留学或国际组织实习经历者优先;

5)  有固体废物、电子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政策与技术或法律专业类背景者优先。

(二)“欧盟-中国环境可持续项目”实施:1名

工作职责:

1) 协助“欧盟-中国环境可持续项目(ESP)总体管理与监督评估;

2) 承担项目具体内容的实施,包括项目示范工程、政策研究和宣传活动等;

3) 承担项目网站的建设与运行;

4) 承担项目报告以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5) 协助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络;

6) 协助协调相关合作单位;

7) 其它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 环境、材料、化工或相关专业,重点大学毕业博士或博士后;

2) 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英语听、说、读、写流利;

3) 身体健康,做事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 熟悉欧盟项目运行管理程序者优先;

5) 具有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或含汞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待遇

招聘人员为清华大学合同制人员,凡经录用者,将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清华大学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面议。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中英文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我中心。我中心将择优组织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传真:010-62772048

电子信箱:bccc@tsinghua.edu.cn

  • TEL:86-10-62794351/62799061FAX:86-10-62772048E-mail:bcrc@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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