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为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信息化体系,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智慧治理,生态环境部批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HJ511-2024)(以下简称“指南”)和《固定污染源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 基础信息》(HJ 1346.1-2024)(以下简称“数据集”)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两项标准自2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信息化标准指南》(HJ511-2009)废止。《指南》规定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的构成、层次结构,划出各子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编订了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明细表,首次发布于2009 年,此次为第一次修订。《数据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集的元数据和相关数据元的元数据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