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欧盟收到非经合组织国家首次要求列入有资格从欧盟进口非危险废物的国家名单。根据《欧洲绿色协议》和第二个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新的《废物运输法规》为欧盟境内的废物运输以及进出欧盟的废物进出口建立了新的制度,其目标是确保废物得到安全和环保的处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该法规对向非经合组织国家出口废物引入了更严格的规则,包括从2026年11月21日起全面禁止出口塑料废物。对于其他类型的非危险废物,非经合组织国家必须向欧盟委员会提交正式请求,以继续从欧盟进口此类废物。根据该法规规定,提交此类请求的截止日期为 2025年2月21日。截至该日期,已收到 24 份请求,要求列入2027年5月21日之后有资格从欧盟进口无害废物的国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