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到2027年,海南省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废物填埋占比稳中有降,形成一批具有海南特色亮点的实践样板。此外,《工作方案》中还明确了“新三样”固体废物监管的要求,有序推进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退役后回收和梯次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探索建立多渠道回收循环利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