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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实施强制回收新规,生产商进口商需履行回收义务

发布时间:2026-06-11

作者:BCRC China

5月7日,越南2026年第110号政府法令将于5月25日正式实施,面向包装、电池、电子产品、轮胎、润滑油等品类的生产商及进口商,强制推行产品回收制度以发展循环经济。法令明确各类产品年度强制回收重量占比标准,铝及硬质PET塑料包装回收率为22%,纸质、钢制包装为20%,手机、电脑等家电及部分电池也设定了8%-15%不等的回收率,该标准每三年复审上调,2029年将首次调整。相关企业可自主回收、委托合规机构回收,或每年4月20日前按投放产品体量、回收率及单位回收成本核算费用,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缴款履约,且需每年4月1日前线上提交回收计划与年度报告;年收入低于300亿越南盾的相关企业、出口及临时进口再出口产品可豁免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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