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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参加巴塞尔、鹿特丹、斯德哥尔摩三公约2023年缔约方大会并获评估佳绩

发布时间:2023-05-17

作者:BCRC China

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鹿特丹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日-5月12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来自全球160余个缔约方、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约20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图片来源:Earth Negotiations Bulletinhttps://enb.iisd.org/basel-rotterdam-stockholm-conventions-brs-cops-2023-1may23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于1997年成立,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和16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之一,一直承担着为中国代表团提供巴塞尔公约及相关共同议题的谈判技术支持的任务。国际层面,亚太中心兼具促进《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履约的职责,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亚太中心组团参加了此次缔约方大会,其中,3名亚太中心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巴塞尔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和三公约共同事项的技术谈判。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全球环境国际班5名本科生以亚太中心观察员身份参会。
 

  

 

亚太中心助理主任赵娜娜代表中国政府与日本、英国代表共同牵头修订的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on the environmentally sound management of plastic wastes)作为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的重要议题提交此次会议讨论审议。历经11天漫长艰苦的谈判,会议最终审议通过了该技术准则。巴塞尔、鹿特丹和斯德哥尔摩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及各区域代表均对牵头国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感谢,认为该导则将对各国塑料废物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亚太中心代表还为巴塞尔公约附件审查、技术援助、典型废物管理伙伴关系等议题的谈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会议通过的塑料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准则文本 

 

此次缔约方大会审议了全球所有在运行的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共14个)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共16个)2019-2022年度工作绩效和可持续性评估报告。亚太中心再次在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得满分100分,成为全球唯一一个在历次(<2013-2014><2015-2018><2019-2022>)两个公约的评估中均获满分的区域中心。

亚太中心组织的废塑料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创新实践边会,得到公约秘书处、中国代表团的大力支持,引起现场和线上百余名各国参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有效促进了国内废塑料环境无害化管理和无废城市建设实践经验的对外交流和推广。


 

 
 

废塑料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创新实践边会现场

 

此次大会通过了巴塞尔公约相关决议共计21项,同时,鹿特丹公约缔约方大会将特丁硫磷列入附件三,并通过了加强公约有效性等决定。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历史性地通过了历时15年谈判的公约遵约机制,并通过了将得克隆、UV-328列入公约附件A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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