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OEWG11)
2018年9月3日至6日,巴塞尔公约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来自缔约方、非缔约方、联合国机构、区域中心、非政府组织和工商业界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了与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2018-2019年工作方案有关的多项战略、科学、技术、法律和财务事项,并通过了七项决定,涉及以下内容:关于2012-2021年《巴塞尔公约》执行工作战略框架的最后评价;关于制定无害环境管理准则的进展,包括关于通知书、回收和再循环、非正规部门、生产者延伸责任和供资制度的实用手册和指导意见;关于对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构成、含有此种物质或受其污染的废物实行无害环境管理的技术准则的修订;
关于电气和电子废物以及废旧电气和电子设备的越境转移、尤其是关于依照《巴塞尔公约》对废物和非废物加以区别的技术准则的修订;关于陆地焚烧和关于特别设计的填埋场的技术准则的修订;关于国家报告格式的修订;关于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2020-2021年工作方案的建议。
会议还就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含纳米材料的废物、对《巴塞尔公约》各项附件的修正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并听取了与履约和遵约促进机制管理委员会进行磋商的报告。会议还关注了与世界海关组织关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合作以及巴塞尔公约伙伴关系方案等国际合作与协调事项。
会议决定:
www.basel.int/TheConvention/OpenendedWorkingGroup(OEWG)/ReportsandDecisions/tabid/3413/Default.aspx
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