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公约第六次缔约方大会于2002年9月9日-13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其中9-11日为筹备会议,12-13日为高级别会议。中国派出了以王心芳副局长为团长,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包括外经办和亚太中心(清华大学))、香港环境署和外交部共同组成的代表团。90余个缔约方、7个观察员国家、4个联合国机构、30余个组织,派出的4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有关国际组织、企业和地方当局的代表也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23个国家的部长也参加了高级别的会议。
会议考虑并采纳了有关公约实施,公约的修正案及其附件,机构、财政和程序安排方面的决议。这些决议包括医疗废物、塑料废物、废铅酸电池、拆船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导则,公约的履约机制,十年战略规划,区域中心建立的法律框架等。
1、主要活动及收获:
代表团的活动包括参加全体会议,区域中心和战略方案工作组会议,履约工作组会议,语言和财务工作组会议,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部长级圆桌会议,区域中心会议,与市政当局和企业的伙伴关系会议,巴塞尔公约有关人权法律问题讨论会等。
(1)、高级别会议
在部长发言中,王心芳副局长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所取得的进展。强调了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的作用,以及目前亚太中心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强调发达国家应当为区域中心提供资金支持。王心芳副局长还提到了电子废物越境转移的控制和环境无害化管理问题。北京的亚太区域中心在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的指导下,已经成功组织了这样的研讨会。王心芳副局长希望通过实施巴塞尔公约战略规划,使国际社会能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
(2)、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部长级圆桌会议
在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部长级圆桌会议上,亚太中心代表首先介绍了在天津举办的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研讨会的情况及主要结论和建议。我代表团在随后的讨论中提出三点看法:防止电子废物的越境转移,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的能力,是巴塞尔公约面临的挑战,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很欣赏,在巴塞尔公约秘书处的指导下,北京区域中心组织了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研讨会,共同探讨对电子废物越境转移进行控制和进行环境无害化管理的途径,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在巴塞尔公约的框架下,就电子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
(3)、区域中心和战略方案工作组会议
在区域中心和战略方案工作组会议中,我代表团主要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区域中心的会员制问题;参加区域中心举办的活动的官员和专家的待遇和豁免问题;巴塞尔公约十年战略规划的通过问题;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2003-2004年度工作计划问题;环境公约的综合实施问题。
(4)、履约工作组
对于巴塞尔公约的履约程序,很多国家包括西欧发达国家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坚持将同时启动缔约方、非缔约方、个人和组织、秘书处向巴塞尔公约履约委员会提交违反公约事件的报告的程序。很多发达国家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对这种观点持谨慎态度。我国也表示反对,并获得会议通过,最终去掉了关于个人和组织启动提交程序。关于履约委员会,我代表团提出了缔约方选择国家,继而由国家委派,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建议,并获大会通过。我代表团建议,在决议中增加一段,在2004年,邀请缔约方就新的机构安排的功能提出建议。
(5)其它活动
代表团还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巴塞尔行动网络进行了沟通。
代表团还参加了巴塞尔公约有关人权法律问题讨论会,因为是联络会议,没有提到政治敏感问题。但需要密切注意有关巴塞尔公约与人权的联系和动向。
亚太中心的代表还参加了区域中心会议,并介绍了自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以来中心所取得的进展和开展的活动。参加了与捐助国的见面会议。参与了市政当局等利益相关者与区域中心代表的研讨会议。
2、需要加以关注的问题:
目前存在两个发展趋势:一是各国争办区域中心;而是各区域中心争相扩大业务范围,除服务于巴塞尔公约外,还积极争取或已经在服务于POPs公约,以及PIC公约。在亚太地区除了已经设立了印度尼西亚中心和中国中心外,印度、伊朗也在积极争取主办区域中心,南太平洋岛国也提出了建立区域中心,同时为巴塞尔公约和外加尼(Waigani)公约提供服务。
3、工作建议:
(1)加快巴塞尔公约战在国内的实施
巴塞尔公约战略规划将全面得到实施,同时将要启动履约机制等,巴塞尔公约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是履行公约的需要,是保护我国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需要,也是避免在环境外交方面出现问题的最好的解决办法。
(2)区域中心
鉴于区域内不少国家争办区域中心,以及将来区域中心在履约方面的作用,为了提高北京的区域中心的竞争力,以及提高将来在区域层次提供服务的能力,为我国的环境履约和政治服务,需要加强国家对亚太中心的支持力度,加强区域中心的能力建设。
继续细化和研究北京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完成的2003-2004年度工作计划,使之符合第六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关于项目准备的导则的要求。
尽快咨询区域内各国联络点,确定愿意接收区域中心服务的国家,同时解读建立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区域中心核心职能、巴塞尔公约十年战略规划,确定中国政府与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关于北京巴塞尔公约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的内容,并在国内积极推动区域中心机构和能力建设。
(3)电子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
针对目前电子废物这个热点问题,开展国内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以及电子废物管理环境无害化管理的对策研究。大力支持电子废物管理环境无害化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研究。
4、会议的成功之处
通过了关于巴塞尔公约十年战略规划的决议,这是巴塞尔公约实施的路标。
通过了新的机构安排,原技术工作组和法律工作组合并成不限名额工作组,并决定在工作组会议上提供六种联合国语言的翻译(包括口译和材料翻译)服务。
通过了关于区域中心的一系列决议,此次会议从法律上建立了区域中心,承认区域中心在实施巴塞尔公约方面的关键角色,同意利用巴塞尔公约信托资金资助战略方案所列出的活动,并通过技术合作资金资助中心的核心功能。
通过了巴塞尔公约与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伙伴关系。
通过了一系列的技术导则,并继续制订有关的导则。
建立了履约委员会及其履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