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通知,根据《工业化学品法2019》第83条规定,修订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新增6种化学物质。主要包括:
(1)3种香精配方物质(CAS号分别为:947237-75-4、947237-84-5、947237-93-6),要求在化妆品中最高浓度为0.05%,家用产品最高浓度为1%;
(2)2种酰胺物质,要求在直接进口的用于配制表面涂层的产品中浓度最高为2%,密封产品中最高浓度7%,以及进口油墨中最高浓度3%;
(3)脂肪酸,C12-14,与三氧化硫的反应产物及其钠盐(CAS号 2215087-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