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9日,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监管局(NPRA)发布了第2/2024号通告,更新马来西亚化妆品控制指南附件中成分的使用要求。此次修订与第39届东盟化妆品委员会(ACC)会议期间对东盟化妆品指令(ACD)成分附件的修订保持一致。根据通告,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更新附件Ⅲ中的水杨酸(CAS号:69-72-7)、吡啶硫酮锌(CAS号:13463-41-7)和锌银沸石(CAS号:130328-20-0)的使用要求,新增喹啉黄(CAS号:8004-92-0)的使用要求;(2)对附件Ⅱ,Ⅲ,Ⅵ,Ⅶ进行了一些行政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