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草案二审稿重点完善了多项关键制度:一是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等多个部委共同确定、公布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强化运输环节安全监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遮挡、拆除警示标志,必须安装并确保卫星定位监控装置正常有效运行,同时对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与休息时间作出具体限制;三是建立举报奖励与保密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报告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