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通知,对《毒物及剧毒物取缔法中有关毒物或剧毒物的容器及包装的标识等的注意事项》进行部分修订,旨在与国际GHS标准接轨,进一步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在标识、储存、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此次修订主要对化学物质安全数据表(SDS)要求进行了多项调整,其核心变化包括:在储存要求中明确必须记载“安全的容器包装材料”;将物理性质描述细化至“物理状态、颜色、气味”,并以“自燃点”替代原参数;在危害警示中新增“热”和“压力”作为需避免的条件;同时将“回收”信息正式纳入废弃处置范畴,并简化了运输信息的国际法规表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