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中国应急管理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9个部门发布2026年 第3号公告,将3-氯丙炔((CAS NO. 624-65-7)、2-碘酰基苯甲酸((CAS NO. 61717-82-6)、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CAS NO. 82551-63-1)、甲磺酰基叠氮((CAS NO. 1516-70-7)、2-硝基-3-甲基苯甲酸((CAS NO. 5437-38-7)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3-氯丙炔易燃,具有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性与皮肤刺激性,可造成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且会长期危害水生环境;2-碘酰基苯甲酸具有皮肤腐蚀和刺激性,可造成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引发特异性靶器官毒性;3-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和甲磺酰基叠氮属于爆炸物;2-硝基-3-甲基苯甲酸具有皮肤腐蚀和刺激性,以及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