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日本政府依据《化学物质审查及制造管理法实施令》(《化审法》)第28条第2款,公布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消防产品技术标准相关省令修订案意见征集结果。该修订案涉及《化审法》附则第4项含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和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灭火器、灭火器用灭火剂和泡沫灭火剂技术标准。该修订案于2026年3月31日至4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3条意见,但未因公众意见对草案作出修改。现行标准主要要求相关经营者在保管、转移、点检、泄漏处理和废弃前管理等环节采取密闭、防漏、标识、记录和回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