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24
作者:Administrator
2009 年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公约》附件A,B和C进行修改,增列了9种化学品。
2011年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将硫丹列入《公约》附件A。
化学品 |
用途 | 附件 | 可接受用途或特定豁免 |
α-六氯环己烷 ●/■ | α-六氯环己烷作为杀虫剂的使用在数年前就被逐步取缔。但该化学品是林丹的副产物(每生产一吨林丹,就要生产六到十吨的α-六氯环己烷)。由此产生的大量库存导致场址污染。 | A | 生产:无 使用:无 |
β-六氯环己烷 ●/■ | 该化学品的使用和属性与α-六氯环己烷相同。 | A | 生产:无 使用:无 |
十氯酮 ● | 十氯酮是一种合成的氯化有机化合物。十氯酮的化学结构与灭蚁灵很类似。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主要用作农业杀虫剂。 | A | 生产:无 使用:无 |
六溴联苯 ▲ | 该工业化学品一直被用作阻燃剂,特别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 | A | 生产:无 使用:无 |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 | 多溴二苯醚包括四溴二苯醚、五溴二苯醚、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此类化学品可抑制或阻止有机材料的燃烧,因此被用作添加型阻燃剂。 | A | 生产:无 使用:依照附件A第四部分条款之规定 |
林丹 ● | 林丹一直被用作广谱杀虫剂,用于种子和土壤处理、植物叶子、树木处理,还可用作人类和动物体表寄生物的杀虫剂。 | A | 生产:无 使用:作为人类健康药品,用于控制头虱和疖疮的二线治疗 |
五氯苯 ●/▲/■ | 五氯苯曾作为多氯联苯(PCB)产品的成分、染色载体、杀真菌剂及阻燃剂来使用。它还可以用来作为一种化学中间体(譬如,用于生产五氯硝基苯)。 | A 和 C | 生产:无 使用:无 |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 | 全氟辛烷磺酸(PFOS)既被有意地生产,同时还是有关人造化学品的无意降解产物。目前,全氟辛烷磺酸被广泛地应用,包括用于电气和电子零件、防火泡沫、照片成像处理、液压油和纺织品等。 | B | 生产:用于以下用途 使用:附件B第三部分规定的认可用途和特别豁免 |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 ▲ |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商用五溴二苯醚) – 与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商用八溴二苯醚)一样,此类化学品可被用作添加型阻燃剂。 | A | 生产:无 使用:依照附件A第四部分条款之规定 |
硫丹原药及其相关异构体● | 一种广谱性有机氯杀虫杀螨剂。 | A |
生产:限于登记簿所列缔约方被允许的豁免
使用:用于防治根据附件A第六部分条款而列出的作物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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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剂 / ▲工业化学品 / ■副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