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6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1993]025号,批准在清华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设立中国有害废物管理和处置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
1997年10月3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1997]669号批准了清华大学《关于亚洲太平洋地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组建方案》,批准了中心的职能和运行方式。
1998年9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8]298号《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挂牌单位调整的通知》批准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技术转让中心(中国危险
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与清华大学签署《关于开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的合作协议》(简称“部校协议”),共同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战略研究,| Copyright @2009 |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 版权所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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