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8月2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提到,2022年安徽省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279万吨(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78.5万吨(不含产废单位暂存量),其中产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144.6万吨,委托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133.9万吨;跨省移出危险废物16.78万吨;跨省转入危险废物54.04万吨,全部为利用类废物,主要类别为含铅废物(主要是废铅酸蓄电池)、含铜废物、废催化剂、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等;截至2023年6月底,安徽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675.4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为153.4万吨/年、利用能力为522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