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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
发布人:固委会    发布时间:2025-04-18 14:58:55

3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有关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旨在提升跨省危险废物转移行政服务效能。“白名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类别、来源区域以及“白名单”企业等,其中,针对湖北省持有“白名单”制度危险废物类别的经营许可证并经认定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简化跨省转入办理程序,其他省份不需要征求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意见可直接予以审批。(https://sthjt.hube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