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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发布人:固委会    发布时间:2025-05-16 14:05:08
4月2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导则》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参考国内外现行有关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检测与过程控制设备改造,主要辅助工程改造,施工与验收。规定了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检测与过程控制设备改造、主要辅助工程改造施工与验收等技术要求。(https://jst.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