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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开征求2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
发布人:固委会    发布时间:2026-04-03 17:10:22
    2026年3月24日,中国生态环境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组织编制了《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不得在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检出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基磺酸(PFOS);《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PFOA实施分阶段管控,现有设施第一阶段限值为4000纳克/升,第二阶段收紧至800纳克/升,新建设施执行100纳克/升,所有设施不得检出PFOS。上述要求实施时间待定。

内容来源:https://www.me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