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环境部部长宣布于2024年8月19日至9月30日对《循环经济与社会法施行令》进行修订,以设定向循环经济社会过渡的详细标准。修订案的核心在于明确生产、分销和消费环节中促进循环使用的授权事项。根据《循环经济与社会法施行令》,新规定将于2025年1月正式生效。在生产阶段,生产商和进口商在设计产品时须考虑其回收性,积极采用回收材料,计算并提供“碳足迹”信息。在分销阶段,要求分销商减少使用一次性或有害物质的包装,如有需将相关信息在包装上标注等。在消费阶段,对于《消费者争议解决标准》涵盖的产品,如果其零部件保留期超过三年,企业须在指定期限内保留必要的零部件。同时,产品在设计之初应考虑维修便利,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维修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维修权益。此外,修订案还引入新的循环经济指标--废物产生减少率。从2025年1月起,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根据这一指标设定废物减量目标,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废物的产生。(http://eng.me.g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