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10
作者:Administrator
项目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执行周期:2013 年1月至2013 年12月
项目背景:
2009年5月4-8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我国政府主办的巴塞尔公约亚太地区协调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为斯德哥尔摩公约亚太区域中心,从而为中国在国际环境领域,特别是在亚太区域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供了一个平台。
信息交流是斯德哥尔摩公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各国履约进展的重要方式。跟踪化学品及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发展趋势及动态,建设网站信息平台,立足世界,服务区域,可以为区域加强化学品管理提供支持。
公约针对新增列POPs开发了清单调查技术导则,并选取了部分国家进行导则推广的示范。亚太区域国家普遍缺乏对新增列POPs的管理,底数不清、能力不足,在区域推广新增列POPs清单调查导则,对加强亚太区域新增列POPs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项目目的:
项目内容:
项目成果: